近年来,我国私募基金行业蓬勃发展,已成为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,但非法集资、兑付危机、违规宣传、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等风险事件也开始显露。其中,以金融创新名义,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底线标准的案例陆续涌现。由于证监会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》(以下简称《私募办法》)明确规定了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,即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 于100万元等,一些公司为规避监管规定,采用多种方式,试图突破合格投资者的相关标准。西安男版不倒翁
詹姆斯生涯总得分
合川区双凤镇:为30名创业人员“充电”郑爽cos太阳女神